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IP法官团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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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三庭)成立于2009年8月,成立之初的案件管辖范围主要为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2012年,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最高院指定的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至此实现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全面管辖。现有审判员4名,书记员1名,审判人员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六年来,多人次荣获全省优秀青年法官、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多人次在《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中国知识产权报》《浙江审判》、《衢州审判》等国家、省、市级刊物公开发表文章。自成立以来,至2015年12月,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01件,审结972件,近三年的案件调撤率均在80%以上。 民三庭始终立足于知识产权审判本职工作,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处理一大批KTV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例如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衢州市数十家涉KTV企业以及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诉衢州市上百家个体经营户的系列案,民三庭借力市文广局、行业协会,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最终促使音集协与大部分KTV企业达成和解;苏泊尔系列案件中,深入基层,了解个体经营户的实际经营状况,分情况促成多数案件达成调解,案件处理取得良好效果。同时,民三庭也处理多起社会关注度高的新型案件。例如原告拜耳股份有限公司、拜耳(北京)板材有限公司诉被告衢州拜耳阳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审结后,拜耳股份有限公司来信表示:该案加强了欧盟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司法环境的信心,对中国在世界上树立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形象也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案也加强了欧盟企业在华投资的信心;原告安德烈亚·斯蒂尔两合公司诉被告衢州力恒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中,最终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考虑被告构成重复侵权行为,提高其赔偿数额,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民三庭以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指引审判工作,积极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3年,结合衢州市知识产权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撰写的《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创新驱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015年10月,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创新驱动发展保驾护航,提升当地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江山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
供稿: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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