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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部门预算
来源:来源:浙江省高院 发布日期:2014-04-03 浏览次数: 保护色: 字号:[ ]

 

 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基本情况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是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的审判机关。共有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二、2011年预算收入及支出安排总体情况

 (一)2011年收入预算1463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253.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5.79万元。

 (二)2011年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收入预算,安排支出预算14639.6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2636.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85.8万元、医疗卫生206.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0.75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上述功能分类支出中:

 1、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法院机关及三个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审判业务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案件审判和执行过程所发生的各项经费;审判法庭的维修维护;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2011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jpg 

2011年省级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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