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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部门预算
来源:来源:浙江省高院 发布日期:2014-04-03 浏览次数: 保护色: 字号:[ ]

 

 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基本情况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是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的审判机关。共有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二、2012年预算收入及支出安排总体情况

 (一)2012年收入预算1564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589.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6.58万元。

 (二)2012年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收入预算,安排支出预算15645.8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3583.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04.58万元、医疗卫生21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4.8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279.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87.72万元,项目支出6478.31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上述功能分类支出中:

 1.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法院机关及三个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审判业务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案件审判、执行及处理涉诉上访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审判法庭改扩建及维修维护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2012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jpg

2012年省级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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